我市积极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日期:2023-05-15 13:26 作者:
为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向基层延伸,不断完善仲裁办案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我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截至目前,我市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12个、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9个、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示范单位1个。
据了解,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有专门的办公场地,挂牌办公,配备相应的设施和工作人员。为进一步做好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相关规定,拟定下发了《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及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和《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基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及工作暂行办法(试行)》,明确了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名称及调解组织的职责、调解范围、调解程序,以便于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工作。
各县(市)、区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大部分乡(镇)基层调解中心主任由乡(镇)政府领导担任。灵宝市阳平镇拨付专款,为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配备了档案柜和必要的办案设施,同时配备了专(兼)职调解员9名。该中心是我市12个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中调解员最多的一个基层调解组织。有些县(市)、区还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如义马市在搞好基础建设的同时对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中,有些企业专门购买了相关业务书籍下发基层单位。如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公司专门购买《劳动争议调解员速查手册》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速查手册》等业务书籍下发基层单位,保证调解员人手一册。此外,有些企业明确了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流程,使调解工作程序一目了然,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公开、透明、阳光,便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