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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环境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

日期:2023-05-15 13:11  作者: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26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5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5月23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4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考点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全部科目(考四科)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2,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5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l.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缴费时间、办法及打印准考证
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9:00至3月12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3日至3月13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至3月13日。
2015年3月17日前各省辖市环保局人事部门将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汇总后上报省环保厅人事处。
2015年3月19日前省环保厅将全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汇总后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3月27日9:00至3月31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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