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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

日期:2023-05-15 13:11  作者: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4]126号)和原省人事厅、原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职[2005]22号)精神,现将2015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5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30日、5月31日举行,考点设在省、部分省辖市政府所在城市。
5月30日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9:00-12: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4:00-16:00
  5月31日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9:00-12:00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
  二、命题依据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请考生按照2014年版考试大纲复习和准备考试,省厅不指定教材,不组织培训。
三、报名条件
  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即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可参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的专业对照表执行,专业目录未包含的其他专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确定。
  (二)符合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取得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筑业企业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证书,或取得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均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3、取得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第二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四、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滚动考试和非滚动考试两种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三科)的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如:2010年度与2011年度为一个周期,2011年度与2012年度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符合免试条件(含免一科和免两科)的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当年报考另外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13日9:00至1月27日 17:00(节假日不予审核照片)。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月14日至1月29日期间进行。
  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由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1月27日至1月29日。
3、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2月28日9:00至3月6日 17:00。
  (二)新考生报名办法
首次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增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均按新考生报名办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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