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4年度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三门峡评委会讲课答辩工作,根据《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工作规则(试行)》( 豫人社职称〔2014〕13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讲课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
2014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采取讲课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课答辩采取讲课加答辩的方式进行。讲课答辩分学科、城市学校、农村学校进行。
讲课的内容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即从正常教学应讲的教材中抽取一课。讲课内容分高中(全部必修课本)、初中(1-6册)、小学(带所教学段所有应教教材,其中一、二、三年级为一个学段,四、五、六年级为一个学段)、幼教(分别带大班、中班和小班所教的两本上下册共六本教材)和其他教学机构(分高中、初中和小学,按学段、专业带应讲教材)五种。备课教材由参评教师自备。备课时只允许携带课本,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教材、参考书等资料。
答辩内容为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所应具备的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学法和学科专业相关知识。
二、讲课答辩对象
本年度参加讲课答辩的对象为2014年度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市、县(市、区)职改部门资格审查通过的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三、讲课答辩时间
×月×日,上午8:00开始,下午14:00开始,具体时间以县(市、区)职改部门通知为准。
四、讲课答辩地点
××学校(地址:××);乘车路线:市内可乘××路、××路公交车到××站下车。
五、讲课答辩程序
面试人员集中后分学科随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随机抽取讲课内容,在规定场所进行15分钟备课后开始讲课答辩。
六、注意事项
1、参加上午讲课答辩的考生必须于当天7:00前在××学校门口集合,参加下午讲课答辩的考生必须于当天13:00前在××学校门口集合,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讲课答辩资格。
2、参加讲课答辩人员须携带讲课答辩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达考点,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性教材。
3、各县(市、区)职改办、市教育局人事科务必于×月×日(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领取讲课答辩通知书,同时务必将讲课答辩通知书告知、送达至每位参评人员。
附件:《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三门峡评委会讲课答辩须知》